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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译博) 警营呜咽,绿城悲痛。6月21日晚,万家灯火闪烁时,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副局长高延岭在案件现场突发疾病,于23时牺牲在岗位上,年仅45岁。 获悉高延岭在工作岗位上牺牲后,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徐立毅,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舒庆均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做好相关慰问善后工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高万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也先后作出批示。6月2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带领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前去吊唁,对高延岭不幸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向家属表示慰问,对善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从小把“有所作为” 当做座右铭 高延岭1974年出生在河南延津,1997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副大队长,经侦大队大队长,2011年12月至今任经开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督警衔。 高延岭在农村长大,家庭条件不好,从小就感受到了生活的艰辛。幼时乡村生活的经历,磨砺了他吃苦耐劳的品性,坚定了他踏实奋斗的决心。他从小就把“有所作为”当做自己的座右铭。 22年破案1600余起,抓获嫌犯2800余人 22年前,高延岭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刑侦大队工作。他从一名侦查员成长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经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先后破获“金博士郑单958假农资案”、“420特大跨省制售假药案”等重大刑事、经济案件16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 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并荣获河南省“中原卫士”、郑州市“绿城卫士”、郑州市优秀人民警察、郑州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他所带的经侦大队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8年、2010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执法示范单位”,2011年、2013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先进集体”,2015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赤心战魍魉,忠诚铸警魂;壮哉英雄气,正义永长存”。高延岭把自己生命中最美丽的年华留在了经开大地,以实际行动守护了辖区的经济秩序稳定,用生命和热血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铿锵誓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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