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名单如下: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记者19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示的信息了解到,郑州已经入围了今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公示显示,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
据了解,今年1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以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试点示范期为3年。
该通知明确,用3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