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L06版:航空港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 近日,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法治办在管委会官网发布《关于实行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的通告》,决定在城市禁行区域实行货运车辆禁行措施。 此次划定的禁行区域为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太湖路以南、豫州大道以西、南海大道以北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以上4条道路和迎宾大道)。 对各类货运车辆在以上禁行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持有通行证车辆除外。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含新能源货车)。 违反本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记者 王军方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