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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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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州电视台记者 宋俊杰 文/图)7月30日,记者跟随市督导组联合执法督查三处前往管城区、新郑市进行检查。 7月30日,在郑新快速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国道310线郑州西南段改建工程SG02标段,督查人员发现场内扬尘监控无显示,现场多台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施工,湿法作业不到位,黄土裸露约500平方米,道路积尘严重。 随后,督导组又对新郑市部分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新郑市天浩彩钢岩棉板厂、新郑市亿鑫彩钢岩棉厂、新郑市大海彩钢有限公司,督查人员发现,企业均建设有彩钢岩棉板生产线,其中一家企业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和彩钢岩棉板生产工序环评手续,其他两家无环评手续,都未安装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工艺处理设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人员现场开具交办单,并要求新郑市攻坚办和属地龙湖镇政府、新华办事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3日内将整改情况进行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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