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L03版:航空港时报 聚焦 上一版3  4下一版
聚焦
航空港实验区插上腾飞的翅膀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可行使省政府赋予的特殊管理权限
航空港实验区插上腾飞的翅膀
我省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发布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列出68条具体措施,促进航空港实验区发展。

记者 王军方

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下称“管委会”)为实验区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规定,行使省辖市级政府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和省政府赋予的特殊管理权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委会与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委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编制、实施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

负责实验区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土地、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经依法授权或者委托行使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限。

负责配合管理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设在实验区的分支机构。

依法对实验区的土地进行管理,并负责土地及地上建筑的征收和补偿工作。

负责依法审批、管理实验区内的投资项目。

履行上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经批准可实行 人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

管委会在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机构总数内,自主设立、调整工作机构,并报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

管委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管委会工作部门行使省辖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管理权限。

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处,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可依法委托办事处实施有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

支持管委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实验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交流和使用。

管委会行使省辖市级政府所享有的行政执法权,依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推行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相对集中行使。

实验区应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的实验区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实验区负责实施。具体审批事项由省政府确定并对外公布。依法不能由实验区实施的,应赋予实验区向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直报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先行审核,再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实验区范围内的事项,授权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审核。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程序上的便利和支持。

建立由管委会、机场集团等单位参加的沟通联系机制,协商协同发展相关问题。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市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应当支持实验区工作。

与“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度合作

实验区应当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重点,推进开放门户建设,搭建国际化发展平台,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自由贸易港,在引领区域发展、服务全国大局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支持实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深度合作,建设“空中丝绸之路”交流平台,畅通空中经济廊道。

支持郑州机场扩大航权,并与国际枢纽机场建立货运联盟。

支持实验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园区、跨国公司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开放式协同创新,推进科技交流与合作。

支持实验区开展多层次国内合作,与郑州大都市区、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与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建设内陆开放型航空都市。

支持实验区航空网、铁路网和公路网融合发展,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和海港联动发展,建设航空、高铁、城铁、地铁、公路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支持实验区创建开放公平的宜商服务环境,引进和培育国际化教育与医疗机构、国际化高档生活社区,吸引高素质人才集聚。

优先安排建设领事馆区、国际社区、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与国际商贸、文化、技术、信息、人才交流交易中心等国际化要素保障平台。

在人才、技术、市场和管理体制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完善配套机制,促进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的高效集聚,吸引外部高端要素参与区内建设。

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枢纽经济集聚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对航空港实验区的产业发展进行了规定。

实验区应当围绕航空物流、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结合发展实际,顺应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制定并发布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适时更新。

实验区应当制定产业政策与准入标准,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允许先行先试,创新资金、土地供应模式,依法自主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实验区可以在产业投资强度、亩均收益、吸纳就业、引领带动、节约集约用地、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准入门槛要求。实验区可以依法制定区域产业项目禁限控目录,禁止发展高能耗、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产业项目。

实验区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枢纽经济集聚区、以智能终端为代表的世界级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先行区,建设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

实验区应当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城市更新改造为重点,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创新能力提升、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产城融合发展。

实验区应当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跨境网购、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创新应用高地。

实验区应当探索发展数字创意、基因技术应用及健康服务,培育创意设计、基因检测、精准医疗等新兴产业。

实验区应当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实验区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制造等主导产业的发展。支持通过运用政府股权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股等方式做大产业发展基金规模。鼓励在实验区内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实验区创业投资。

另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对规划与建设、投资与贸易、金融与财税、监管与服务和人才保障等进行了规定。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1095828 2019-08-02 00:00:00 五 航空港实验区插上腾飞的翅膀KeywordPh我省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可行使省政府赋予的特殊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