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车管所设立了“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室”。8月1日,新建的满分教育学习室迎来了第一批学员。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
郑报全媒体记者 袁建龙
登封融媒记者 付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