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落实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惠济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常委会督查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在区环保局、区散煤办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全区“小散乱污”企业、燃煤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大气国控点及市控点周边环境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认真总结前期督查经验,结合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对花园口镇、古荥镇进行重点督查,其余6个办事处进行随机抽查。自8月2日起,督查组先后到辖区古荥村、师家河村、八堡村、花园口村、西黄刘村、惠济桥村、常庄村及牛庄村等地,对“小散乱污”企业、商户使用燃煤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有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的,督促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无证经营或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则现场提出拆除设备、限时搬迁等整改要求。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本着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下一步,督查组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彻底解决,全面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督查组共督查商户60余家,暂未发现使用燃煤情况;督查“小散乱污”企业30余家,已责令搬离20余家,整改10余家。
记者 蔺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