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李冰) 登封男子于某,驾车载着朋友到郑州交警二大队办理驾驶证业务,在开车进交警队大门时被民警查出醉酒驾驶。据悉,于某8月10日才刚刚从拘留所里放出来,这次,又要“进去了”。
8月12日上午9时20分左右,交警二大队门口驶来一辆车号为豫A605EU的大众牌越野车,在车窗玻璃放下的同时,二大队二中队民警马大鹏和辅警李洪乐闻到车内有酒味,便将驾驶员于某带进办公室进行呼吸酒精测试,经测试,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民警便带于某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酒精血醇检验,8月13日,检验报告显示于某的血醇含量为136.7mg/100ml,也超过了醉酒驾驶标准。目前,驾驶员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交警二大队刑事拘留。
据于某讲,前不久因为参与赌博被行政拘留,8月10日从拘留所出来,8月11日晚上几个朋友约他一起饮酒到夜里11点多。8月12日上午,一位朋友因驾驶证被扣12分需要参加满分学习,所以他就开车拉着这位朋友来到交警二大队参加驾驶员满分学习,在开车进大门时,被民警马大鹏发现。
交警二大队民警提醒:“酒精代谢的速度,每个人都不一样。一般正常人酒精代谢需要24小时以上,饮酒越多所需代谢时间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