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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侯爱敏 见习记者 孙珂)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推动进一步降低偏高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和配套服务价格。 指导意见明确了本次降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推动更大范围和更大力度降价,对2018年未降价或已降价但降价不到位的景区,推动进一步降价;重点规范景区配套服务价格管理,降低偏高的配套服务价格;以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为基础,结合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合理统筹省内不同等级景区、省内外同类景区及景区门票与配套服务比价关系;依照规定管理权限,分级实施,稳步推进降价各项工作。 据悉,本次降价范围主要包括:2018年未降价或已降价但降价不到位的4A、5A级景区,以及其他门票价格偏高的景区;交通车(含区间车、观光车等)、停车、缆车、游船等配套服务价格偏高的景区。指导意见要求,2019年9月底前,各地要明确降价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2019年我省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和配套服务价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2018年,我省共有71家国有景区实行降价或免费。景区降价取得了良好效果,降低了游客的出行成本,增加了群众的获得感,也促进了我省全域旅游发展和旅游业的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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