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8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自8月3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省政府决定对7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省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有:《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城建监察规定》《河南省经济普查办法》《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