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9月5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明确,为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奖励政策方面,对纳入2019年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竞赛项目,获得省级一类赛各工种(参加省级决赛选手不得低于20名)决赛前5名(双人赛项决赛获前3名、三人赛项决赛获前2名),二类赛各工种(参加省级决赛选手不得低于15名)决赛前3名(双人赛项决赛获前2名、三人赛项决赛获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核准后,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纳入河南省总工会职工技术运动会比赛工种并获得省级各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对赛前已向团省委、省妇联通报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其中35岁以下青年选手核准后,授予“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选手核准后,授予“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年度职业技能竞赛“河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我省职业技能竞赛晋升职业资格奖励政策规定,经省人社厅核准,晋升技师职业资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岗位相应等级证书。对一类大赛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6~20名、二类大赛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4~15名的选手(企业职工、教师),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岗位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