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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 清理相关文件、核查招标项目……15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方案提出,重点整治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 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等。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主要采取法规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整治时间持续至11月30日。市城建局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对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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