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裴其娟) 10月15日,市督导组执法八处根据调度研判对管城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各类工地及污染源7处,复查问题6家,两处工地进行土方作业且未采取降尘措施,被现场开具交办单。
在对经开区祥云办事处河南经纬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复查时发现,现场正在土方作业,存在多处问题:现场三台挖机一台铲车正在进行土方作业,仅有进门处一台小型车载移动式雾炮在现场降尘,水量小,且雾炮未对准作业面进行降尘;露天电焊一处,未使用焊烟回收装置;露天喷刷漆,现场油漆味刺鼻;非作业面多点位黄土裸露约1000平方米,未采取降尘措施。依据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交办单。
在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双湖大道工程小关庄路段督查时发现:现场正在土方作业,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施工区域为敞开式,无围挡;现场两台正在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无生产名牌;路两边黄土堆积、裸露,无任何降尘措施。针对存在问题,现场开具交办单。
当天,执法八处还对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双湖大道道路工程、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双湖大道辅路工程、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大官庄消纳厂场项目、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十三大街与经南九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建观湖国际三期项目、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十四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待建工地58地块项目等进行复查,现场未施工,未发现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