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 政务云建设,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全市数据资源互通共享,怎样管理好“这朵云”,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提升我市政务信息系统发展水平,促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互联互通,保障市政务云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办法》所称的市政务云平台为非涉密系统的基础软件和硬件平台,依托市政务服务网为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服务。市县两级政务部门应使用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开展电子政务应用,能依托政务云建设的,不得审批、新建、扩建数据中心。
按照“上云为常态、不上云为例外”原则,市县两级政务部门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增量均应依托市政务云建设,非涉密信息系统存量按要求逐步迁移至市政务云,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市政务云资源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市政务云资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要求,市大数据管理局是市政务云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务云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务云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等制定工作;负责推动政务部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并开展与政务云相关的监督和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务云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市政务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风险评估、绩效评价等。
市大数据管理局作为采购人统一进行全市政务云服务的采购。使用市政务云资源的政务部门不再另行采购政务云服务,应按全市统一的政务云服务目录申请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