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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G08版:高新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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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连日来,高新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停车场行业管理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规收费的停车场。 10月11日上午,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交通治理中队与停管中心在执法巡查中发现位于金梭路33号院的河南正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郑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库)登记证未备案,违反了《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责改期限内备案登记。但在责改期限内,河南正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备案,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于10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记者 孙庆辉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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