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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近日正式印发,就我市新型工业用地适用对象与范围、规范用地管理等进行明确。 新型工业用地都有啥 按照《实施意见》,新型工业用地主要指为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属一类工业用地,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工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新型工业用地主要从第二产业中分离出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的研发、设计、实验室、总部、结算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用地。 企业取得的新型工业用地 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 新型工业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建立差别化地价管理,新型工业用地出让起价按工业用地评估价的1.5倍修正后评估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成本价。规范产权管理,按本意见供地的项目原则上按工业(新型工业)用途登记土地使用权,以区别于一类工业用地。同时明确了规范分割转让管理,企业取得的新型工业用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我市将实施项目用地准入管理,由市工信局牵头,制订《郑州市新型产业分类指导目录》,明确适用范围内主导产业及入驻条件。出让管理工作机制方面,我市成立新型工业用地出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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