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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陈冲 文/图)11月27日,记者跟随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联合执法五处前往新郑市、新密市及二七区检查,当天共检查项目7处,其中一处无名绿化工地、一处露天焚烧点问题严重,主要责任人均被移交公安机关。 在密杞大道大学南路口西300米路北的一家企业,执法人员第二次检查,该企业仍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喷漆房密闭不严,未安装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喷漆房有明显使用痕迹),未设置危废间,废弃油漆桶随意堆放。 在大学南路与蒋坡街交叉口一处绿化工地,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该工地仍有一台钩机土石方作业且无降尘措施,现场未找到扬尘治理责任标志牌和“三员”管理牌,无围挡无喷淋,非作业面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执法人员要求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将现场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新郑市郭店镇信府村,执法人员发现耕地上有一处约500平方米的露天焚烧点,焚烧物质为树枝和落叶,是个人烧荒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将点火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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