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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通人和”非诉讼纠纷化解 半月调解案件205起
生死线上的最美“逆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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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政通人和”非诉讼纠纷化解 半月调解案件205起

自今年11月22日起,郑州市二七区非诉讼纠纷化解指挥中心——二七区“政通人和”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揭牌成立半个多月来,成功调解205起案件。昨日,记者从二七区法院获悉,目前,二七区坚持“党委领导、法院搭台、多方参与、源头治理”的基本工作原则,已在全区建立“无缝隙”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刘媛 刘璐璐

党委领导、法院搭台、多方参与、源头治理

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二”是引入两个监督,即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三”是推进三大平台建设,设立非诉讼纠纷化解指挥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手机APP在线调解平台;“四”是依托四级矛盾化解体系扎实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即在一个镇办设立一个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一个社区设立一个矛盾纠纷调解站,一个楼院设立一个矛盾纠纷调解点,每个楼栋设立一名人民调解员;“五”是五调联动,即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无缝隙”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

区人大、区政协继续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参与诉前矛盾化解,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诉前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作用。

区委政法委作为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表彰。继续派科级干部到区人民法院值班,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各镇街道成立本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党政正职担任组长;选派擅长调解人员1~2名,到法院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无讼无访社区”创建活动,降低万人成讼率;成立一个品牌调解室。协助法院做好信访稳控、执行工作。

区司法局在镇办设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调解等法律服务。

区行政机关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优势,通过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来化解纠纷。

区法院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到法院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将案件委派、委托到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的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诉中调解。

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或联合调解机制

区法院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联系,整合律师资源,吸纳律师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解决。支持律师加入各类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或在律师事务所设置律师调解员,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化、职业化优势。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区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将案件委派、委托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的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诉中调解,也可邀请各部门的调解组织参与案件的联合调解。

区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由承办该案件的审判执行部门负责审查并移送相对应的庭室办理委托事项。

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接受委派、委托的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填写《委派调解回复函》或《委托调解回复函》,并在《案件调解情况登记表》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分歧意见、调解情况、调解次数及调解失败的原因等,连同案件相关材料退回区法院多功能诉讼服务中心,终结案件调解程序。

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要求进行司法确认的,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制作调解卷宗,并填写《委派调解回复函》《委托调解回复函》《案件调解情况登记表》,并移送区法院相对应的庭室,终结案件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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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34 2019-12-11 00:00:00 三 “政通人和”非诉讼纠纷化解 半月调解案件205起KeywordPh“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