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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徐晓艳)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因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支持,出现了一些所谓的借贷行为,法律不但不保护这些行为,还会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甚至遭遇过“套路贷”,那么,什么是“套路贷”?一起来听听管城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张若文的讲解。 什么是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务的违法犯罪活动认定为套路贷。 套路贷有哪些特征? 一、是否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在借款时,要看出借人是否以小额借款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是否以服务费、中介费、砍头息等名义直接扣除借款本金,是否以违约金、保证金、罚息等名义收取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费用。 二、是否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造成受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三、出借人是否恶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要求受害人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否存在恶意垒高借贷金额。在受害人无力还款时,出借人介绍其他小额借款公司或者个人,与受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导致受害人背负更多的债务。 在生活中,套路贷还会以校园贷、车贷等形式出现,在借贷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留相关证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借贷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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