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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类案件试点 城市、农村统一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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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我省三类案件试点 城市、农村统一赔偿标准
赔偿就高不就低 昨日起施行

死亡赔偿体现生命价值上的平等,户口岂能为生命定价?一直以来,“同命不同价”的案例屡屡发生,也一直有不同声音出现。不过,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河南高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将终结我省“同命不同价”现象。

《意见》规定,河南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这三类案件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数额计算不再划分城市、农村,统一按照城镇标准计算。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新规速递

三类案件统一赔偿标准

目前未审结案件也适用

根据《意见》,全省法院试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因素,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对当事人赔付能力不足的案件优先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应当及时判决。

《意见》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施行后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意见》;意见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以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的案件,不适用该《意见》。

试点背景

城镇化进程加快

城乡发展发生重大变革

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了我省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背景情况。

根据现行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存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两个不同标准,二者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发展的重大变革,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9月2日,最高院下发通知,授权各地高院根据各省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今天试点工作意见施行后,在具体案件中不分农村和城镇赔偿标准了,统一以城镇居民标准为计算基数。”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介绍说。

目前全国法院都在陆续开展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很多省份要么在省内部分中院进行试点,要么选取一类案件试点,而河南省的试点工作力度走在全国前列,我们选了三类案件全省统一试行。”刘天华说。

“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新的情况。”史小红说,省高院将持续跟踪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方案,积极回应争议焦点,加强审判业务指导。

释疑解惑

为何选交通事故纠纷等三类案件

史小红说,在试点案件类型上,充分考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群众可接受程度、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能力、案件数量及试点价值等因素,选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三类进行试点,特别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量大,在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占比也大,案件当事人多涉农,具有很大的普惠价值。

另外,考虑到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可能存在当事人赔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试点工作意见强调,对当事人赔付能力不足的案件,应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优先进行调解,多元化解纠纷,减轻试点压力。

在试点范围上,省高院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统一城乡标准,确保不同地市和区县在同类案件中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出现同类案件在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裁判结果不一,造成案件当事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同时,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众多,进城务工人员也多,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统一城乡标准,能够最大程度的促进实现城乡融合,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国家治理目标,减小城乡差别,实现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实现公平赔偿。

此外,统一城乡标准是大势所趋,选择在全省范围内试点也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全面开展。

在赔偿标准上,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式,自下发试点工作意见之日起,全省在前述三类试点案件的审理中,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城镇居民相关标准计算。

相关案例

同时同地舍己救工友

河南小伙少拿21万元赔偿款

2015年3月,来自新乡卫辉市唐庄镇六庄店村的24岁小王,在青海格尔木市一处承建的水电站工地打工。

当年5月7日,小王和另外4名工友被公司派去清理河堤。当天下午3时,一名东北工友不慎掉进河里,另一名东北工友下河救人,水流湍急,俩人都被水冲走。危急时刻,小王把手中的洋镐伸向在水中挣扎的工友,试图把他们拉上岸,不料自己也被拉进水中。最先落水的工友被随后赶来的人救起,而小王和另一名下河救人的工友却不见踪影。

随后,救援人员在一个转弯处发现他们已经身亡。

10多天后,在当地信访局出面协调下,施工方的律师才露面。但律师称,小王和另外一名救人牺牲的东北工友身份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因为那名东北工友是城市户口,所以可补助40多万元,而小王是农村户口,根据农民收入来核算,只能补助19万多元。

在社会司法救助和媒体的帮助下,经协商,三方达成协议,施工方答应补偿30万元,承包方补偿20万元。

同样是见义勇为,同样是因救人而死亡,但因为一个是城市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赔偿竟相差一倍有余,“同命不同价”更引发争议。

追溯渊源

司法实践中

户籍成为判断城镇或农村

居民主要证据

2003年发布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明确规定,针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因此,这被认为是“同命不同价”的法律渊源。

而在司法实践中,户籍成为判断是否城镇或农村居民的主要证据。因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不同,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间的差异也很大。

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红介绍说,今年2月最新公布的2018年标准,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74.1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830.74元,按20年计算,城镇标准死亡赔偿金637483.8元,农村死亡赔偿金为 276614.8元,仅此一项就相差360869元。

而《意见》施行后,统一赔偿标准,这个差异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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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806 2019-12-21 00:00:00 六 我省三类案件试点 城市、农村统一赔偿标准KeywordPh赔偿就高不就低 昨日起施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