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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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已有成果,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力准备打好2020年“禁放”攻坚战。 看看哪些区域“禁放” 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理的区域和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上街区中心建城区域,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禁令将被重罚 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处罚,将视情节依据法律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单位及利用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单位场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拒不整改的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市民可以举报 对非法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可拨打110、69623700举报。 据了解,2019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治安案件258起,治安拘留89起,开具大罚单5起,罚款164起,共计21万余元,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25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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