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H06版:惠济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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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惠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就对辖区一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的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进行了加倍处罚。在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方,自去年9月起,就屡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扬尘污染问题,惠济区执法局通过多次走访调查取证,对其在施工中出现的违反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并于同年11月做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却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表现得漠不相关,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经过了多次的催告后仍是拒不履行,区执法局于今年依法做出了加处罚款的决定,并向惠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近期,在法院合法性审查期间,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觉接受了处罚,缴纳了原处罚金额和加处罚金额共计20万元。 惠济区控尘办督导组长李征说:“施工扬尘是PM10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推进的同时,一定要按照‘8个100%’的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今年秋冬季管控和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时期,惠济区控尘办会加大督导和巡查力度,对多次或出现严重问题的项目,一律移交执法机关,并给予信用惩戒。”惠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大队长李涛说:“面对无故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企业或个人,我们绝不会助长他们的无知和无畏。我们会用好法律武器,严厉打击污染行为,打好蓝天保卫战。” 记者 蔺洋 通讯员 张铮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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