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6日,新郑市辛店镇村民刘炳新带着一面写有“法律援助 无私奉献”的锦旗来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感谢中心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帮助。
去年8月,刘炳新经过应聘到新郑某公司担任车间工人,在车间一次操作碾平机时,其左手不慎被碾平机碾压致伤,2019年2月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构成十级伤残。
在与公司就工伤待遇赔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刘炳新来到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了解刘炳新的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林泽律师事务所的李乐乐、高鹏飞律师代理他的工伤待遇仲裁申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支付刘炳新各项赔偿共8万余元。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起诉至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依刘炳新的申请,再次指派律师参与此案,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愿,刘炳新最终顺利拿到赔偿款。
河南林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乐乐告诉记者,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用人单位“恶意拒赔”,侵犯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企业无视《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不同意公司的调解方案,就不予以赔偿来要挟,这种做法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对农民工因薪资拖欠、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畅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2019年,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00余万元。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王艳玲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