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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战“疫”期间,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多少?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怎么算?隔离期间,工资待遇怎么发?3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财政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兑现一线医务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200或300 按照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月审核,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后,将执行各类补助标准的人员数、工作天数和补助金额每月10日前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10%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因地制宜向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 省直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额度结合实际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同期绩效工资总量的10%。具体额度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实际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 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分配,重点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2倍 我省要进一步提高一线医务人员在湖北参与疫情防治期间薪酬待遇。 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所增加支出一次性据实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按照国家部署抓紧贯彻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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