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聂静雅) “法官,我已经把钱交了,请您尽快把我的微信账户解冻了吧,这几天的资金流水都在里面……”3月21日,惠济区法院通过“线上”冻结被执行人万某的微信钱包及支付宝账户,成功执结一起支付令案件。
2017年,某物业公司与万某就郑州某小区一套130㎡的房屋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当年7月起,万某就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多次以张贴催款通知等方式催缴,万某均不予理睬。
2020年1月,某物业公司向惠济区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万某等业主尽快缴纳相关物业费用。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欠费的业主在收到支付令后,必须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如果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疑问,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反馈给物业公司并协调解决。然而15天过去,万某既未向法院提出异议,又继续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物业公司便向惠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万某依旧百般推脱,迟迟不肯履行。3月20日,执行法官线上查控发现万某微信钱包及支付宝账户内有余额,立即进行了冻结。
得知自己的微信钱包等账户被冻结后,万某很快联系了执行法官。在随后的沟通中,法官再次严肃告知他,如继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一系列信用惩戒,这也将对其今后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几千块的物业费,让自己成了人人喊打的‘老赖’,真是面上无光啊……”在法官的劝说下,万某的态度有所松动,并于次日付清所欠的物业费,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