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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相处别这样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曹亚苹) “你瞅啥,瞅你咋地……”因为互相瞪眼,郑州的吴某酒后与同小区的黄某发生口角,进而演变为拳脚相争,导致双双受伤,吴某还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4月16日,在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吴某履行了全部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 2019年5月底的一天傍晚,吴某和几个朋友酒后返回住所途中,在小区绿化带旁碰到同小区的黄某。因此前在业主群中有过摩擦,在错身而过时两人互相瞪了几眼。吴某开始骂骂咧咧,并阻挡黄某通过,两人发生口角。吴某趁着酒劲儿冲上去打黄某,黄某进行反击。经鉴定,黄某腰部构成轻伤二级,吴某构成轻微伤。 案件审理中,黄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惠济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一次性赔偿黄某各种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正处疫情期间,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吴某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经过近一周筹措,吴某将全部执行款送到法院。4月16日,黄某到惠济区法院领取全部执行款并写下结案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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