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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 强制执行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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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
温情调解 强制执行有力度

本报讯 “案件虽然结束了,双方要冷静思考一下,以后多为孩子着想,别让孩子夹在中间为难。”4月20日,新郑法院执行干警沈磊语重心长地对双方当事人说道。

新郑新建路社区居民邵某与妻子邵某某经人介绍,于2007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2019年,邵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妻子邵某某诉至新郑法院。该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儿子由邵某抚养,抚养费折抵后,邵某还需支付房屋和车辆价值补偿款共计27.15万元给邵某某,女方自愿放弃1500元,男方按约定时间,前期支付10万元,剩余17万元未支付给邵某某。

调解书生效后,原告邵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邵某某遂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干警沈磊向被执行人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义务,但邵某一直未予答复。沈磊通过网络查控等手段查询被执行人邵某名下财产信息,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得知被执行人邵某名下有一套房产,立即对其采取措施,并传唤被执行人邵某到新郑法院。

在新郑法院执行局,邵某与邵某某均不退让,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沈磊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询问过程中细心地发现双方的主要矛盾点,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被执行人邵某,沈磊首先强调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孩子今后的学习和成长都十分不利。经过沈磊不厌其烦的耐心调解,双方矛盾有所缓和。

最终,邵某表示为了孩子愿意履行义务并将17万元补偿款送至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解封,双方和解,案件终结。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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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284 2020-04-24 00:00:00 五 温情调解 强制执行有力度KeywordPh新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