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京儒)记者昨日从省卫健委获悉,为适应我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省卫健委对全省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资质、具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筛选,公布了我省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
本次公布的医疗机构共有86家,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其中郑州市有24家医疗机构入围。分别是: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郑州儿童医院、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郑州市中医院、郑州颐和医院、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登封市人民医院、巩义市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
有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上述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此外,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也同步下发,目前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为每次65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