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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杨军政)为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主动使用安全带,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减轻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公安部交管局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统一部署,即日起,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部署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全省联动,专项治理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安全带是生命保障带 前排后排都要系上 当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巨大的惯性会使驾驶人、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乘客的伤害,甚至直接抛离座位或飞出窗外等。 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带,它能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而且它的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动能,大大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网上网下联动,依法从严查处 在安全守护行动中,河南高速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车辆为重点,通过执勤民警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强化科技应用,实行路面巡逻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依托全省高速公路缉查布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区间测速系统,实行“一点违法、多点预警、区域拦查”执法模式,智能抓拍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大车占道等违法车辆,网上网下联动,严格执法查处,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法规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2分。 2.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5~5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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