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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48个监控抓拍设备 将于5月25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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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48个监控抓拍设备 将于5月25日正式启用
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车辆不礼让行人、压线、逆行、走非机动车道等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李霞) 5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交通行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我市新增48个监控抓拍设备,将于5月25日正式启用。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视频抓拍系统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车辆不礼让行人、压线、逆行、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6分,罚款200元。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元。

3.逆向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200元。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2分,罚款50元。

5.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100元。

6.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200元。

7.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200元。

8.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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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869 2020-05-16 00:00:00 六 我市新增48个监控抓拍设备 将于5月25日正式启用KeywordPh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车辆不礼让行人、压线、逆行、走非机动车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