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 星期二 晴
以德治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以自治为核心。三种方式形成合力,才能让中国好公民在新时代不断涌现
“三治联动” 争做中国好公民
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时的一段阐述,在今天的小组讨论中,再次引发委员们的共鸣,我也听得思绪万千——这是近年来所听到的关于道德与法治、正义与公理的最佳阐释。
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如审理“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时,鼓励见义勇为;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让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救不救”“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
让司法有力量、有事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如何使人们争做中国好公民?2018年两会人民网采访我时,我曾谈到应该走“三治联动”的道路,即以德治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以自治为核心。法治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各种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德治的关键在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与觉悟。思想所起到的作用是关键性的,也是根本性的。自治的关键在于发挥人民群众的“能动性”,行动上得到有效的落实,并且让这三种方式形成合力,才能让中国好公民在新时代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