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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法通则为引领,由各民事单行法组成的松散民事法律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亟须编纂一部科学严谨、全面系统的民法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认为,编纂民法典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向立法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史小红说,民法典编纂工作自2015年启动以来,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又在司法审判机关工作,更是密切关注这项工作,就一些热点问题,结合审判实践进行调研,向立法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把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上升为法律。从司法审判的角度,特别是通过“电梯劝阻吸烟”“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索赔案”等典型案件的办理,深刻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重要意义。 二是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及相关内容的设计。近些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侵犯人格权的纠纷类型越来越多样化,对于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新型侵犯人格权的方式,亟须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三是婚姻家庭法律的修改完善。比如,轻率离婚现象突出的问题应引起重视,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非常重要。还有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社会普遍关注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修改完善。河南是农业大省,史小红也一直很关注三农问题,特别是如何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性不够的问题,增加对土地经营权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民法典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总规矩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几乎涵盖了人民生产生活、国家经济制度、社会方方面面,既为人民群众的各类民商事活动确立了基本规则,也为纠纷的预防与解决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为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全面详实的法律依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史小红认为,监护、婚姻、住房、隐私、继承等,民法典关注着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项权利,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比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了对人的全面保护,特别是应对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对人格权保护带来的挑战,针对“人肉搜索”“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电话骚扰”等新型纠纷和问题,加强了对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又如,修改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基金使用难、物业管理不规范、业主维权难等难题。又如,侵权责任编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责任,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等,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的编纂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体现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凝聚了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每一项内容都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从社会发展焦点、热点到百姓身边难点、堵点,民法典均作出回应,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史小红说。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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