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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数据资产立法应提上议事日程”“数据资产的确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规范数据资源的确权、维权”……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就如何通过立法规范数据资源使用展开讨论。 建议立法明确数据权属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并深刻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4月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围,明确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培育技术和数据市场。 “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首先就涉及数据资产的确权问题,而数据具有虚拟性、可复制性、可加工、可传输等特点,从而使得确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杨帆建议,加快出台数据法,或在即将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中,进一步对数据权属问题予以明确,包括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数据共享权、数据知情权、数据更正权等。 处理好个人隐私问题 与此同时,杨帆建议,对如何处理好个人隐私与国家社会安全的关系、个人隐私与公民知情权的关系、个人隐私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等予以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明跃建议,从数据的产生、收集、存储、分发、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综合的维度进行立法,通过规范和发展数据资源的利用,为高品质的生活、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赋能。 “我们必须重视数据资产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说,有别于传统的土地、人力等市场要素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完善过程需要在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市场监管等各方面进一步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验证,这其中,法制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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