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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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8日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提到推动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还强调要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通过检测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 《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出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 《实施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加强公众监测预警,定期进行人群抽样检测,掌握当地疫情发展变化,为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文件特别强调,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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