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L03版:航空港时报 政务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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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9日,记者从航空港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航空港区新建了一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包括258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和51套“卡口抓拍系统”。这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在经过前期试运行后,将于2020年6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其中,“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用于抓拍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卡口抓拍系统”用于抓拍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闯限行”“闯禁行”等违法行为。 智能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罚款200元,记6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 “逆向行驶”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罚款50元,记2分。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 记者从这些设备拍摄的照片上看到,车牌清晰可辨,甚至可看到驾驶人的细节。 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赵思盛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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