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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G05版:高新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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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12日,在西流湖成湖工程建设范围内,位于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孙庄村北街的一处违法建设,被实施了依法拆除。西流湖成湖工程是市政府重点项目工程,为推进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在对项目范围内建筑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发现,上述建筑是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情况下建成的3层半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989.02平方米。 经现场检查和勘验,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明确:此建筑所在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所在土地规划用途为河流水域。从2019年7月以来,针对该建筑,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按照程序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其有关情况,并向其下达有关文书,催告所有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同时,辖区办事处安置了临时过渡用房使用。 虽经劝导,但当事人未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6月12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对违法建设依法、有序、安全地实施了拆除,针对拆除过程全程记录,并对内部财物给予依法保全。 记者 孙庆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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