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7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明确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河南省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价格按照原用户用电价格的95%结算。增量配电网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用户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降价要求执行。转供电主体需按照转供电量同步将电网降低的用电费用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