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4版:经济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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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 昨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于日前印发《河南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加强生产企业监管,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 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尤其是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 “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并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加强广告监管,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全省“12315”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并根据各地实际予以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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