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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引领新时代中沙关系不断取得新成就
确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措施
强烈谴责 必将作出正当必要反应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 将全国推行
大幅降低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淮河干支流需继续加强流域性洪水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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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 将全国推行

新华社电 国家卫健委22日在官网公布了《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

通知提到,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提到,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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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974 2020-07-23 00:00:00 四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 将全国推行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