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长江上海段首例非法采矿案于27日宣判。被告人驾驶采砂船与运砂船共同在长江禁采期内非法开采江砂多次。在审查起诉阶段,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缓刑一年到两年不等。
据悉,2019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购入采砂船。在未获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被告人王某某、钱某某驾驶采砂船与运砂船共同在长江禁采期内非法开采江砂3次,非法获利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