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昨日记者从河南省药监局获悉,7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有1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等1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