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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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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书教学生远离“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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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过度消费和违规贷款
司法建议书教学生远离“套路贷”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爽)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二七区法院利用职能优势,对以“套路贷”为主要手段的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的同时,也向有关学校发出12份司法建议书,共同维护校园平安。

案例:大学生为买手机掉入“套路贷”陷阱

小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一直想换一部新款智能手机,但因经济能力未能如愿。2017年9月,小成经人介绍认识专门从事小额贷款放贷业务的张某。小成与张某签订借款金额为8000元的借贷合同,在扣除合同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贷给小成4000余元。

小成还了一期后就没有能力偿还,张某说可以继续向他放款用于偿还之前的借款。小成又与张某签了一份金额为2万元的借款合同。签完后,张某称小成的偿还能力有限,让小成拿着合同和身份证拍了照片后,同时备份了小成的通信录和通话记录,并将其中5500元分别作为保证金和签单费予以扣除掉。就这样,小成用第二次从张某那里借到的贷款还掉第一次借张某的钱后,再也还不上剩下的高额利息和本金。

张某对小成打电话进行催收,指派手下奇某、金某到小成所在的学校进行催收,还到小成老家濮阳找到小成父母收账。最终小成父亲以远高于小成借款的金额还清贷款。

2019年,张某因“套路贷”行为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二七区法院在审理张某等6人诈骗案件后,判处张某等6人3年至5年不等的刑期。

避免学生受侵害

法院向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

为从源头上减少犯罪,避免学生受到犯罪侵害,在对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的同时,针对因学生社会阅历浅、是非辨别能力弱,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这一问题,二七区法院向涉案受害学生所在区域的12所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学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网站、微信等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让学生深刻认识“套路贷”的危害,提高学生对“套路贷”的风险防范意识;集中排查清理各类信贷小广告,发现“套路贷”线索及时举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引导学生拒绝过度消费,拒绝违规贷款消费;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套路贷”的危害,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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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527 2020-08-17 00:00:00 一 司法建议书教学生远离“套路贷”KeywordPh拒绝过度消费和违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