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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上旬,中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吕女士投诉,称其在中牟县某商场化妆品专柜任业务经理期间因纠纷离职,离职后被拖欠一个月工资,多次讨要未果。考虑到气温较高,焦急的投诉人来回奔波不太安全,中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访人员对吕女士提供的欠薪证据进行了快速审核,当场决定予以立案并让投诉人回家等调查结果,避免了当事人在高温中多跑路。立案后,立即交付办案人员介入调查,做到高效对接,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 经调查,当事人为入驻该商场的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与该商场为合作关系,并非该商场员工。鉴于此种情况,中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知该商场和该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共同参与此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十分注重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意识。最终该化妆品有限公司同意尽快支付吕女士工资4900元。 拿到工资后的吕女士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为劳动者维权的决心称赞不已。8月17日上午,吕女士再次来到中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来了特意制作的锦旗表达心意。 记者 张朝晖 中牟时报 崔合林 通讯员 王坤玲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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