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市评选3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获得此荣誉的人,将获颁“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荣誉证书,并奖励1万元。
评选对象:在郑州市创业的民营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重点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多者优先。
评选条件:参加评选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须满足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农村居民户口或户口簿地址为农村(村、队、组),创办的实体或企业在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好,注册地在郑州辖区内,注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并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
创办的企业或实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无使用童工,侵害员工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就业歧视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近几年无重大工伤事故。
9月30日前,要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报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联系电话:0371-67887698,67887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