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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 实习生 胡影影)省教育厅昨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将随班就读纳入普及义务教育的整体工作中,为残疾学生与其他同龄孩子一样进入普通班级就读提供便利,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尊重差异因材施教,普特融合提升质量。 应随尽随 保障适龄残疾少儿 不失学辍学 哪些少年儿童适合随班就读?我省明确,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须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并对他们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其中,随班就读学生每两年进行一次残疾状况复测,学生康复和学习适应情况确有好转,应作为普通学生对待;残障程度加重的,应根据最新鉴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合理安置。经评估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由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协调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 就近安置 片区内学校不得拒绝残疾孩子 《实施方案》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估意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台账,作为入学安置的基本依据。对随班就读学生学籍档案实行双重管理制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随班就读学校要同步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进行跟踪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所在学校不得拒绝。 融合教育 兼顾个别差异 创新教学方法 普通学校可根据残疾学生特殊的身心特征和认知水平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在座次安排、集体活动、教学具准备、教学辅导、助学伙伴配备等方面兼顾个别差异,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按照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增设特殊课程,并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具、学具和辅具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中,应注重探索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深度融合的教育方式,定期举办随班就读教师教学研讨、交流活动,不断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方法。 一人一案 完善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学校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性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一人一案”为每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方案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帮助其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基本职业素养,为适应社会生活及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另外,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科学知识以及生活技能掌握情况作为基本内容,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避免单纯以学科知识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尝试基于残疾特点的多元评价方式。对于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继续升学意愿的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要安排参加当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单独组织的特殊招生考试,并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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