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昨日记者从巩义市法院获悉,8月31日,该院对一起3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的案件公开一审宣判,主犯肖某被判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67万元,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等不同的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1年肖某纠集支持者通过贿赂、持械游街示威、殴打、恐吓异己等方式当选村委会主任。肖某以家族势力为纽带,以基层政权及其名下公司为平台,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共33起。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