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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的人突然去世 还用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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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的人突然去世 还用不用还?
案例和《民法典》一起来告诉你答案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马永川)因故身亡后,所欠债务就不用还了?惠济区法院近日执结的一起债务清偿纠纷告诉你:这样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债务人虽然死亡了,其所欠的合法债务依然要还,“人死债未消”才是常态。

案例

借款人车祸中身亡 妻子“哭穷”不愿还

2018年1月,秦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同村村民马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月息1.5分,一年内还清。

2019年2月,秦某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去世前仅向马某支付利息5万元。多次上门讨债未果后,马某将秦某妻子程某及秦某的三个孩子共同起诉到法院。

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程某及秦某三个子女2020年2月1日前偿还马某借款50万元,如果逾期,马某有权以未清偿部分本金为基数,按照月息1.5分,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程某等四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马某向惠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不是我们不想还钱,是秦某去世前做生意赔了,在外面欠了不少债,我们孤儿寡母的又没有多少收入,实在是没钱还啊……”面对执行法官,程某百般推脱。

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庄正在拆迁,程某一家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日将领取拆迁款。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领取该笔补偿款的账户冻结。

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程某表示愿意偿还借款,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说法

债务人死亡 合法债权不会随之消灭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父债是不是该由子还?新出台的《民法典》告诉你,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享有的合法债权并不会随之消灭,这些债务依然需要偿还,且在借款等有担保人的情形下,债务人死亡后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提醒广大债权人,在进行借款前,应注意理性评估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并注意《民法典》有关3年诉讼时效之规定,及时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地主张自身权利,并注意保存及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关键性证据,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自身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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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432 2020-09-22 00:00:00 二 欠钱的人突然去世 还用不用还?KeywordPh案例和《民法典》一起来告诉你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