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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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十三五”时期我国超过5000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贫困发生率从2016年的4.5%下降至2019年的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十三五”时期,我国贫困人口收入大幅增加。全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显示,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16年的4124元增加到2019年的9057元,年均增幅30%。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 “十三五”时期,我国贫困人口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贫困人口主要通过务工和生产劳动实现脱贫,劳动收入占比逐年提升,非劳动收入占比逐年下降,增收可持续性稳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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