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加梯补贴申请一次性拨付、每年申领有3个时间点……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联合郑州财政局印发了《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相比2018年的办法,此次印发的办法不仅增加申领时间,还简化流程、减少审批等,更便于群众加梯申领补贴。 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文 丁友明/图 补贴资金改为“事后申领、一次性拨付” 根据新办法,郑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领财政补贴资金的补贴原则,从“事后申领、集中拨付”改为“事后申领、一次性拨付”。申领适用范围上,从对市内五区自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实施之日(即2018年12月17日)前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且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可申请财政补贴,改为对市内五区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2018年12月17日以后加装的电梯,且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可申请财政补贴。 申领时间从每年1次改为3次 该办法明确申请财政补贴的申请人,为加装电梯所有业主同意委托1名业主或原产权单位、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建单位等,申请人提供单一账户作为财政补贴接收账户。申领财政补贴时间,从过去的每年只在9月30日前申领1次调整为每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分3次申领。 简化申领程序,缩短申领时间 同时,新办法简化、规范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程序,减少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缩短了财政补贴的申领时间。修改后,由市房管局负责汇总市内五区报送的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金额,将汇总金额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郑州级财政补贴资金及时下达各区财政局。从过去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审批需经过市城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三个部门改为经过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两个部门。 补贴抽查的数量从1%提高到5% 此外,新办法加大了财政补贴资金申领和发放情况的抽查力度,明确将对各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和发放情况抽查的数量从1%提高到5%。加大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外,还按规定收回所有财政补贴资金。 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对加梯财政补贴申领做出的一些修改,将极大地方便加梯业主和加梯企业,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准确、顺利地发放至加梯群众手中。 市加梯办和市内五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咨询电话: 郑州市内五区 67889710 金水区 63919986 中原区 67662289 管城区 66229528 二七区 66680311、66680772 惠济区 63639949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