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6版:中牟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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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拿,只要你伸手,就会有警察找上门,临时见财起意盗走他人4万余元财物的荆某正应了这句话。10月15日,中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价值4万余元。 近日,中牟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接110指令称:家住中牟县建设北路某家属院的程某家中被盗,被盗金项链、金手镯、金耳钉等物品,价值4万余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情况。技术民警经过两个小时的细致勘查,未发现有他人闯入,开锁等痕迹,刑侦一中队中队长王勇在了解情况后,初步怀疑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确定侦查方向后,民警与受害人程某交谈中着重了解其家中近几日的访客情况,经了解得知,程某的朋友荆某曾经来过家里,还单独留在家中一段时间,荆某具有重大嫌疑。 中队长王勇组织民警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后,得知嫌疑人荆某人在新乡老家。10月15日,中队长王勇立即带领副中队长翟志传等人赶赴荆某老家新乡将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荆某,男,现年25岁,河南新乡县人,对其趁程某家中无人时偷盗程某家中黄金首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荆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中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记者 张朝晖 通讯员 王发明 刘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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